25/09/2024
政府積極培育都市更新專業人才,補助大專院校辦理都市更新相關專業學程。本校於民國113年9月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從16間大專院校中脫穎而出,成功獲得內政部支持辦理「都市更新學分學程」。
學程目的:
為培養都市更新種子人才,協助學生認知都市更新法令與程序規範概念,建立推動都市更新的觀念,拓展學生跨域整合能力及加強就業競爭力。
學程願景:
公共事務學院為國內第一個以公共事務教學研究為主之學院,在組織上包括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財政學系、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都市計劃研究所、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民意與選舉研究中心和土地與環境規劃研究中心等7個教學研究單位,本院可堪稱是國內系所最完整之公共事務學院。
本院各系所皆以教學與研究並重,理論與實際相互配合的教育方針,並以培養公共事務管理人才為教育目標,研究方面則以協助各級政府單位提供競爭力為發展方向,亦提供各類學分班作為社會人士和政府官員進修之管道,落實國家終身教育之政策。各系所歷年來之校友在政府部門的服務表現相當傑出,頗為各界肯定。
本學程涵蓋四大領域、包括都市規劃、不動產、公共行政及環境,學生可有各領域之基本學識及跨域整合能力。並且搭配數位化教室,配合數位時代潮流,培養新世代之國家儲備人才。
學程相關規範如下:
1. 修習全學年之課程需修完全學年課程後,始能認列學程學分。學生須自行留意修習課程是否有先修課程等限制。欲取得本「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之學生,須修畢至少18學分(可跨領域),包括「二選一」必修至少修讀一科以及「四選一」必修至少修讀一科,選修至少2學分。欲取得本「微學程結業證明書」之學生,須修畢至少 8 學分(可跨領域),包括「二選一」必修至少修讀一科以及「四選一」必修至少修讀一科,選修至少2學分。
且申請認證的科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 跨領域學分學程:至少二門非學生主系的專業科目。
(二) 微學程:至少一門非學生主系的專業科目。
2. 本校之學士班(含進修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無須先行申請皆得修讀本學程。
3. 本學程每學年之認證無名額限制,惟學生選課仍受各開課單位課程選修人數之限制。
4. 修讀本學程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修習總學分及學期成績計算。
5. 學生如修滿所屬學系應畢業學分,但未完成本學程全部應修學分,仍可依規定畢業,但不得於畢業後再要求補修本學程,亦不得因修習學程而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6. 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向本院申請核發本學程結業證明書;經審核無誤並簽請教務長或進修暨推廣部部主任同意後,由校級行政單位發給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
7. 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及學程修讀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註:都市更新學分學程目前尚在進行校內設置程序,待完成校內程序後可以在學程拼圖網站中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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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公共事務學院 陳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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