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3/2025
議會針對行政中心執行長於114年2月25日將在職議員踢出自治會群組外一事,除向評議會提出仲裁外,特此提出抗議聲明:
(一)鑒於權力分立原則,行政中心不應干涉議會內部事務,更不應基於個人情緒將仍具學生議員資格之學生議員踢出自治會共享資訊之群組,妨礙二位在職議員職權之行使。
(二)自治會群組為共享資訊之群組,是使各自治會成員能共享第一手資訊之群組,各自治會成員能第一手即時知曉自治會情況,亦能使議會有效發揮監督之權力,故議會各成員均需在群組內,以利第一手掌握自治會各項情況。東華大學學生自治會通訊群組為學生行政中心與學生議會溝通橋樑,本會認為學生議員屬於在職狀況,本案剝奪兩位議員的權益,本會嚴厲斥責。
(三)行政中心執行長擅自認定學生議員無資格,亦為一種越權行為,本會認為此是對正當程序之根本蔑視。
(四)又按立法權就其內部事務有決定之權,不應由其他權力非法干涉,依相關程序就其案件結案後,不應為任何行為為之干涉,否則就如同行政權擅自將黑手伸進議會,自行干涉議會內部事務,若不加以譴責,將使議會成為弱勢,難以發揮監督之效。
(五)議會認為本次事件亦是對權力分立的挑釁,視民主及法治為糞土之挑釁行為,並視同藐視學生議會,其所爭執之根本原因已尋正當程序獲得解決,行政中心執行長卻基於自己情緒上之發洩,選擇為任性之行為,令人遺憾,並應予譴責。
(六)本聲明係議會成員基於權力分立及民主法治的守護,也是為維護學生議會尊嚴所發表。
議會已對評議會提請仲裁,案文並附理由、事證,皆在此公布。有請校內外公正人士不吝賜教,議會必虛心納諫。
案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