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4/2026
[ 54文學獎| #決審會重要事項 & 請假須知 ]
文學柑仔店開店至今
已經和大家一起經歷漫長的文學旅程👣👣
累積了許多來訪及停留的時刻
有人細細閱讀,也有人快速瀏覽
這些來來往往的足跡,都慢慢堆疊成柑仔店的風景🎆
而現在🤩
即將迎來旅程的最後一站——第五十四屆鳳凰樹文學獎決審會
誠摯的邀請大家一起走進現場❗️
各文類場次時間如圖所示
不論是入圍的創作者
或想親臨感受評審老師的風采
都要記下來喔!👊
第五十四屆鳳凰樹文學獎決審會日期:
2025/5/16(六)、2025/5/17(日)
地點:文學院演講廳(中文系館大門進來左手邊)
❗️入選者務必出席決審會,方可領獎
❗️若當天無法前來,應委託代理人,並遵循以下規則,避免損失自身權益!
決審會請假辦法
一、如入選者因故無法出席決審會和頒獎,請於事前填具「代理委託書暨請假單」,委託他人代領。代理者視同委託者本人與會領獎。
二、請代理者攜紙本之「代理委託書暨請假單」至決審會場,於簽到並領取入選證書時繳回,以資備查。
三、代理者於決審會場簽到並領取入選證書時,請出示任一入選者之學生證或重要身分證件(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及任一委託人證件(學生證、重要證件)。
四、若遇不可抗力之臨時性因素,使入選者無法出席,且未找到代理人出席時,應於決審會結束後三日內填寫決審會請假單,並檢附相關證明郵寄至鳳凰樹文學獎電子信箱(現代文類寄至現代信箱,古典文類寄至古典信箱),由主辦單位決議是否通過補辦請假手續。
五、凡投稿作品獲初審評定入選者,應出席所屬文類決審會;
獲決審評定得獎者,應出席頒獎。未親自到場,也未請人代領,或未於決審會結束三日內未補上請假單者將不發放獎金。
六、若您有多個入選文類的場次皆無法出席,每個場次皆應各具一份「代理委託書暨請假單」。
代理委託書暨請假單:https://reurl.cc/DxO0O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