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5/2026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學生會115學年度正副會長選舉公報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學生會115學年度正副會長選舉,經定於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一日(星期一)上午十二點二十起至下午五點三十止舉行選舉。茲依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學生會正副會長選舉暨社團登記公告規定,將候選人所填之政見及個人資料刊登如下,候選人個人資料係依候選人所填列之資料刊登,如有不實,由候選人自行負責:
正會長參選人:張斐甯(哲學一,b14104003)
副會長參選人:曾怡然(哲學一,b14104039)
政見:
1.學生組織
1-1.持續鼓勵自組讀書會:
除卻現有的補助辦法以外,積極轉知系辦對學術討論活動補助辦法。
1-2.鼓勵運動類系隊發展:
若運動系隊活動有支出需要,爭取系隊活動能向系辦申請補助辦法,降低系隊同學參與運動的經濟負擔,增進學生情誼,希望同時能促進同學心理健康。另外,爭取系隊學生比賽之物資(能量飲料、水、食物)等開支。
2.系學會組織
2-1.透明化組織章程,增加系學會各部能見度。
2-2.鼓勵大一新生參與系學會,透過協力辦理活動促使新生了解系學會架構與職權。
2-3.落實帳務透明化,並努力維持收支平衡,避免債務問題。
2-4.活用系學會的社群媒體帳號,藉此推廣系學會的資訊。
3.院學會
3-1.增加和院學會的互動、協力辦理活動。
3-2.請院學會協助宣傳活動。
4.活動
4-1.校級活動(哲學週等)主辦權以大一及大二同學為主,以利活動經驗傳承,系學會僅作為協辦角色。
4-2.系上活動籌辦均以系學會會員是否有承辦意願為主,若該項活動無人承辦則該次取消。
4-3.嘗試辦理系陶片放逐,作為系學會匿名意見回應的管道。
4-4.嘗試復活更多活動(如哲學營),並嘗試維持金哲之夜的辦理。
4-5.協助班代順利舉辦導生聚
5.心理健康
5-1.積極轉知校內心理健康相關資源資訊(如:心理健康補助、心理健康假)。
6.系辦
6-1.爭取公開化系辦的行政辦法(如學術討論補助辦法)。
6-2.爭取公開化課務會議和系務會議的紀錄與結果,保障同學知的權利。
〈115學年度哲學系學生會正副會長選舉辦法〉
壹、法源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學生會組織章程〉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一條規定
貳、選舉人資格:凡具本校哲學系本系與雙主修學籍者皆有選舉權。
參、被選舉人資格:凡具本校哲學系本系與雙主修學籍且依規定完成參選登記者,皆有被選舉權。惟有以下情事者,喪失參選資格:
一、於投票當日出現競選行為者。
二、以其他違反民主原則之行為不當干預選舉結果,經選舉委員查證屬實者。
肆、選舉委員
一、成員:哲學系二年級 楊子云(B13104018)
二、職務:由系學會長指派,負責辦理該年度選舉事宜,不得作為選舉人或被選舉人。
伍、選舉方式:
一、本次選舉採不記名實體投票,將於投票日當天由選舉人親自至系學會出示本人學生證領票,並於領票時簽名。
二、選舉人使用私章或違反不記名原則,視同廢票。
三、若當天未親自領票、投票,視同放棄投票。
四、若發現遭冒名領票等相關違規情事,請立即與選舉委員聯繫。
五、選舉委員除選舉需要或重大違規事實認定之需要外,不得查看個別選舉人之投票結果。
陸、選舉流程:
一、 參選人公布:2026年 5 月 8 日上午公布並附上政見。
二、投票時間:2026 年 5 月 11 日 12:20-17:30。
三、投票地點:臺灣大學人文大樓地下一樓B112-2室(哲學系/所學生會辦公室,齊邦媛圖書館旁)。
四、受理申訴:選舉委員應於投票時間至投票結果公告後一星期內(含當日),受理違規申訴。
五、結果公布:若無重大違規情事,選舉委員應於投票隔日結束前公布選舉結果。
柒、當選條件:
一、本次為等額選舉,同意票大於反對票即為當選。
二、若無人當選,選舉委員應於擇期辦理第二次投票。
捌、施行日期:本辦法自公布起即生效力。